神经康复是一个复杂的医学过程,旨在帮助从神经系统损伤中恢复,并小化或补偿由此引起的任何功能改变。长期以来,由于“神经细胞死亡后不能再生”的观点影响,学术界一直认为严重的神经损伤之后是难以很好恢复的。大庆康复医院:神经疾病和损伤后的功能是可以康复的;大脑是有可塑性的,脑损伤后大脑功能也是可以重组的。许多脑损伤患者经过康复,恢复了受损的神经功能,甚至重返工作岗位,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因此,掌握好康复的原则关系到如何使神经系统损伤能够得到好的恢复。
常见情况
卒中恢复、脑瘫、帕金森氏病、脑损伤、缺氧性脑损伤、创伤性脑损伤、多发性硬化症、后政治综合症、格林-巴雷综合征。
神经康复的意义
通过专注于一个人的各个方面,神经康复提供了从心理到职业的一系列治疗方法,对患者的运动技能,沟通过程以及该人的日常活动的其他方面进行教导或再培训。神经康复还着重于人的康复的营养,心理和创造性方面。
无论是由医院还是在私人专业诊所提供的许多神经康复计划,都有许多不同领域的专家来为患者提供全面的治疗。这些治疗在一段时间内,通常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使那个人和这个人的家庭过着正常,独立的生活。
神经康复原则之早期康复
此期患者一般表现为迟缓性麻痹,没有随意的肌肉收缩,也不出现联合反应,机体基本处于全面松弛状态;相当于Brunnstrom恢复阶段1~2期。
一般来说,一旦患者的病情稳定48~72小时后,就可以考虑开始康复了。早期康复的目的在于大程度地保留患者尚存的功能,避免由于“制动”或“废用”造成的“废用综合征”。
刺激下肢神经肌肉,增强下肢肌肉力量,防止肌肉的萎缩;
改善下肢血液循环,加强血供,改善下肢的营养供给。
床边被动运动通过电机带动患者四肢进行主被动训练,通过正确的运动模式刺激肌肉运动,刺激神经组织,改善患肢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增加关节活动度,促进四肢功能的恢复。
神经康复原则之主动性康复
随着学术界对神经可塑性和功能重组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研究,人们已经明确了损伤后神经功能的恢复和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具有康复处理的实践依赖性、时间依赖性和剂量依赖性的。主动性康复强调患者主动性完成神经功能活动,而不是依赖被动性运动。
因此,神经康复要想取得“大化”效果,必须依赖患者主动性参与各项神经功能活动。被动性康复手段应尽量减少。
上肢机器人采用计算机技术实时模拟人体上肢运动规律,拥有一个可调节的上臂支持系统,增加的智能反馈和三维运动空间,可使功能治疗训练在一个虚拟的环境中进行。游戏式的训练提高了患者的兴趣,促进康复进程。可使上肢在负重或者减重的状态下进行训练,并提供高质量的反馈信息,跟踪患者训练后的康复程度。
此设备可用上肢带动下肢,健侧带动患侧,一肢带动三肢,帮助病人做早期功能性动作的主动运动训练,上肢是伸够的运动模式,下肢是蹬踏模式,有利于脑卒中重建运动程序。
神经康复原则之适宜性康复
这项原则是相对于不正确地使用康复技术而言。只有使用适宜的康复技术,才能使神经功能沿着正确的康复轨迹前进,少走弯路。例如,痉挛几乎是每个脑损伤患者康复过程必经的阶段。不恰当地训练上下肢力量,可以加重上肢屈肌、下肢伸肌痉挛模式,使患者遗留残疾。如此甚至可以说“不恰当地训练比不训练还要糟糕”。
神经康复原则之强化康复
按照患者实际尚存的功能和可能恢复的潜在能力,制订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康复程序,使患者通过反复的实践确实地获得功能的进步,就必须对“实践”这种功能付出必要的“时间”,并且要达到一定的“剂量”。付出的时间太少,要求的剂量太低,康复的效果出不来;反之,时间和剂量超出患者的承受能力,会适得其反,患者的功能不但不会进步,反而会退步,甚至产生严重的合并症和并发症,使康复性活动不得不停止下来。
等速运动技术是由Hislop和Perrine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首先提出的,在关节活动的整个范围内,肌肉在都能承受大负荷的一种运动模式,特点就是肌肉能够产生大力矩输出但不产生加速度。我国上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等速运动装置,起初主要是用于肌肉功能评价和运动损伤后的肌力训练。近年来,随着研究的不断展开,逐渐将此技术应用于康复医学领域。
神经康复原则之全面康复
疾病治疗和康复处理的目的不仅仅是疾病本身的治愈和病情的稳定,更重要的是个体活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提高。除了从身体的水平评定各个器官和脏器的形态和功能外,要对个体的功能或健康的情况进行量化的评定,必须对个体的活动能力和社会的参与能力进行细致的量化评定。当我们检查康复医疗的后果时,必须以“活动”和“参与”两级的评分作为基础。也就是说,要从身体—活动—参与三个水平进行全面的康复。
进行日常生活活动再学习训练,如:梳洗及个人卫生。洗澡、洗脸、刷牙、上厕、整发、剃须等。进食。选择适当食物及按顺序吮吸、咀嚼、吞咽等。穿衣。选择适当衣服,按适当顺序穿上和脱下。移动。从一个体位或地方转换为另一个体位或转移至另一个地方,如:床上移动,地方转移(床、车、浴缸、厕座、椅)。信息交流。如使用书写设备(笔纸)、电话、计算机等。
神经康复原则之个体化康复
在开展急性期或早期的康复训练时,应该首先评估康复性处理的危险性。然后对患者可能承受的康复训练的性质、强度、持续时间、频度、甚至具体的康复方法、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处理意外的方法等,都应当仔细地写成完整的康复计划。随着患者对康复处理的产生反应,再逐步调整康复处理的性质和剂量。根据患者当时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的康复计划是实现功能恢复的核心问题,应做到因人而异、因时而异。
康复评定是康复治疗的基础,没有系统的评定,就无法规划实施康复治疗和评价治疗效果。通过康复评定,比较客观地评定功能障碍的性质、部位和严重程度,并预估其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设计康复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康复治疗方案。